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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1-06 浏览次数:1486次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太原理工大学被查处
关键字:商业贿赂
2010年11月05日 13:10 来源:山西商报
记者11月3日获悉,太原市工商局在针对省城本科院校经营活动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太原理工大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收受供应商、其他经营者赠送的设备、赞助等,被依法查处。
据了解,随着治理商业贿赂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医院的医务人员、学校的教师,利用医疗和教学活动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以受贿罪论处。
太原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市场经营活动的触角已伸向校园。学校有大量设备、教学仪器、图书、校服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经营活动,受利益的驱动及行业潜规则的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一些贪图经济利益的违法分子内外勾结,侵害学校师生的利益,影响了学校形象。
因此,对校园进行强化监管、净化校园环境、创造良好教学环境势在必行。与此同时,校方在加强校园建设和教学管理的同时,正视非法经营活动给校园带来的影响,并制定应对举措,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杜绝各类非法经营活动,规范校园经营行为,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