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来源:都市快报
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贪腐案近日由广东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长达20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说,叶树养的犯罪事实涉及面广、行贿人及相关证人众多,以至于查案期间谈话500多人次,制作笔录数百份,调取书面材料数千份,形成卷宗材料近50卷。
叶树养贪腐受贿的主要领域为: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 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安排人事。
叶树养平时替人“办事”并不马上受贿,而是逢年过节收“礼物”,“时空转换”之后,贪腐痕迹淡化。如此受贿量大也难以发觉,即便遭查处,年节“红包”的罪名比较轻,充其量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叶树养交代:“正常情况下,一个年节要收一二百万元。”
和一般主动索要钱财的贪官不同,叶树养采用“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静候行贿人上门。
2006年,韶关市公安局查获一个跨境制贩毒犯罪团伙案。社会上有人传闻愿出巨资保释毒贩,叶树养听说后指派相关人员放风:如果愿意出2000万元,即可“摆平”放人。此犯罪团伙主犯孙某的中间人找到叶树养,愿意出1000万元保释孙某,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叶树养数百万元。经过一番运作,叶树养收受港币800万元后,将孙某由刑拘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检察机关分析,叶树养的这种手法,在他一系列权钱交易过程中时常采用。其目的是让行贿受贿双方的心态得到平衡,避免产生反感和出现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