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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9-12-16 浏览次数:2167次
东兴一男子贪图非法利润走私"洋垃圾"获刑7年
关键字:走私 非法利润
2009年12月16日 来源:北海日报
被告人苏某因贪图非法利润而走私旧服装,被查获后不仅150.52吨服装被没收销毁,还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废物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苏某是广西东兴人,2008年3月17日,该被告人在越南芒街以每吨人民币2400元的价格购得旧服装150.52吨,并组织安排7条小船将该批旧服装从越南芒街经北仑河偷运入境至东兴市沙埠平台码头,然后雇请当地农民将该批旧服装运到东兴市某娱乐城仓库囤积。2008年3月19日凌晨1时许,苏某雇请四辆平板大货车将上述旧服装运出东兴。当日凌晨4时许途经合浦县十字至闸口路段时,被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查获,当场查扣这批旧服装。后经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深入侦查,苏某于2008年9月22日在南宁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偷运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废物罪。为保护我国生态环境不受非法损害,维护海关监管制度,根据苏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七年。
据海关缉私办案人员介绍,这些从境外走私入境的旧服装主要来自国外废弃的生活垃圾,严重危害着我国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这些“洋垃圾”没有经过消毒、检验,一旦进入流通渠道,无疑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