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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6-20 浏览次数:1947次
送子女留学成贪官转移赃款重要途径
关键字:黑钱 洗钱
2010年06月20日 来源:广州日报
据《检察日报廉政周刊》报道,全国近年查办的不少腐败官员都将子女送出国去深造。曾经轰动一时的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因犯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远在英国留学的儿子就是他敛财的最大“动力”。
就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仁善认为,贪官贪污受贿送子女出国留学,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转移赃款型:还有一些贪官忙于把子女送到国外,美其名曰出国深造,实际上是转移贪污受贿的巨额赃款,将黑钱“洗白”的一种方式,也是他们心中理想的赃款“投资”方向。他们比谁都清楚,通过权力寻租换来的金钱是不牢靠的,一旦自己栽了,这些巨额财产不仅不能享用,更是犯罪证据,因此急于将这些钱转移出去。
为出逃铺路型:国内个别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通过送子女到国外留学而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国外的账户上,有的甚至在国外置办房产,为自己以后外逃铺路。远华案件中的蓝甫就是先把儿子送到澳大利亚上学,再为儿子买别墅,向赖昌星一次索贿30万澳元给儿子汇去。眼看要败露时,他立即仓皇出逃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