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29日 14:37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江门讯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开庭审理2009年海关总署督办走私油品案,方国容、郭实在、李杨照等59名被告分别于昨天和2月1日分两批审理。此案案情重大,仅涉案偷逃税款就有1亿元,成为去年珠中江地区最大的一宗油品走私大案。
蚂蚁搬家越做越大
50多岁的方国容是福建龙海市人,早期与人合股经营船运,往来港澳。其间,他偷偷利用运输船返航之际,捎带些红油转手卖掉。后来,他发现卖红油比运货赚钱容易,便租借、加改油箱,每次载运80吨以下的红油。这种少量多次、蚂蚁搬家的方式,手法隐蔽,即使被执法部门逮住,最多只是罚款。自此,胆子越来越大的方国容干脆在珠海市成立了“海容”、“港海容发”两家公司,与人合股租用船只,把买卖做大。公司“鼎盛”时期,经常雇佣“珠桂6192”、“珠香1006”、“珠桂6212”“汕尾099”等近十艘来往港澳的运输船和流动渔船,以每吨红油支付“杂费”等手段利诱船员参与走私,股东则依据各人股份的多少按月分红。
自2007年利用“珠桂6192”走私首航起,方国容等人分别用多艘港澳流动渔船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每航次走私红油数十吨,每月往返20多次,到2009年止,共走私棕榈油、红油、重油等油品3.3万吨,经江门海关计算,除了偷逃税收外,多年来共赚取了纯利超过1320万元。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方国容团伙走私越做越大,股东越来越多,成了珠海、中山、江门一带远近闻名的“油王”。
账本成为走私铁证
随着走私活动的扩张,方国容联系了另外一批走私团伙进行分工合作,形成走私-贩运-销售一条龙(贩运销售团伙于2月1日开庭另案审理)。方国容团伙将走私来的油按“客户”需要分别运送到中山坦洲镇、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大桥附近、台山鱼塘港以及珠海香洲渔港,选择深夜时分在僻静的河道,利用“三无”小油船接驳,然后用输油管输送到岸上的运输车辆,整个行动半小时内就可完成。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对羊城晚报记者说,方国容走私团伙成员来源很分散,分别来自汕头、陆丰、湛江、台山、东莞等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拿着团伙首要人物的照片,让船员一一指认,船员看到老板被捉,心理防线崩溃,为检察机关侦办此案提供了大量材料。在人证物证面前,方国容等人不得不承认了走私事实。侦缉人员还从李杨照等销售人员家中搜出船舶的营运收支表和账本。办案人员经过艰苦细致的核对工作,将营运收支表与工资、杂费记录相互补充、互相印证,结合航海日志、边防记录、海关监管簿等大量资料,反复核实,计算出每条船走私红油的次数、数量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