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01:3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国家电监会发布了《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将监管伸向了电网成本的模糊地带。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行为实施监管,同时要求电网企业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正确设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会计科目,准确计量、归集、分配输配电成本数据,定期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输配电成本报表及说明。
一直以来,电力监管部门在揭开输配电成本这一“密匣”过程中都显得颇为艰难。上述“正确设置”、“准确计量”的要求展现了加强监管的决心。
消弭信息不对称
按照电监会统计的数据,2009年,中国主要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合计3479.53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公司2681.14亿元;南方电网公司798.39亿元。
面对如此庞大的成本数据,国家电监会相关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不对称是政府在输配电成本监管方面遇到的最大问题。
所谓输配电成本,是指电网经营企业为输送和提供电能在输配环节所发生的成本支出。按照现行的《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输配电成本由电网企业汇总后向电力监管部门报送。
然而,目前该成本核算上报时只有简单的一级科目,监管部门很难厘清什么才是真实的输配电成本。
上述人士对记者举例说,输配电成本应该包括电网公司在输配电环节的运营成本和为输配电所进行筹资的资金成本,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电网企业仅仅将内部发电企业、非电企业、已经分离的辅业企业的成本剥离出去,但为电力调度以及为输配主业服务的规划设计、实验、检修、培训中心等费用未经严格的成本分摊就放入到输配电成本中,使得电网企业上报的输配电成本存在高估情况。
影响输配电成本的另一大问题是,电力行业存在的不规范关联交易会造成输配电成本不实,而在设计、施工和材料采购等环节的不合理定价会使得工程成本、资产总值、折旧费用、维护费用、财务费用的虚增。
电监会发布的《2009年电力监管报告》中就透露,2009年全年共查结电力行业商业贿赂案件67件,涉案金额5205.18万元,从查处情况看,电力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是商业贿赂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占案件总数的86.5%。
数据重大变化须合理解释
商业贿赂案件频发,折射出进一步摸清输配电成本实际情况的迫切性。
此外,中国电网行业最近几年进入了投融资的高潮期,从特高压到智能电网,投资都以万亿计算,其间输配电成本的较大变动需要电力监管部门倍加注意。
2009年,中国主要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中,成本变动最显著的是折旧,同比增长18.34%,在输配电成本中的比重达到了46%,较2008年提高5.54个百分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电网企业应当对输配电成本数据重大变化做出合理解释和详细说明。
中国目前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处于政府的调控之中,输配电价则是电网企业根据电力购销差价核定的,同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之间没有建立直接的联系,电网企业缺乏向监管机关申报的动力。但按照中国一直在推进的输配电改革的思路,未来输配电价的形成基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从而达到价格联动机制,彻底突破目前“市场煤,政府电”的状况。
但如果没有明晰的输配电成本作为考量,直购电、输配分开等一系列改革都会遇到阻碍。
电监会一直致力于强化输配成本的监管,但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成本监管这一块做了这么多年,推进程度还显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