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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0-07-16      浏览次数:1667次
如何完善互联网保险洗钱风险监管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伴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各类洗钱风险点时时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笔者从保险机构、网络平台、保险产品等不同维度,深入分析互联网保险在时下的洗钱风险,提出针对性监管建议。

 

互联网保险洗钱风险分析

 

第一,部分保险机构网上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形成风险隐患。一是“线上”业务内控制度不完善。在制度建设、风险评估、系统开发方面没有充分准备,其所造成的风险也同步放大。二是客户身份识别流于形式。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全程的自动化,无需人工干预,给客户身份识别和业务合法性审核带来了困难。三是“了解客户”的业务流程缺失。针对非面对面保险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未实现全覆盖,留下了解客户的真空。

 

第二,有的支付平台设计不完善导致资金监测虚位。一是第三方支付目前技术上还没有实现交叉认证,大多数保险机构难以核实网银转账以及第三方虚拟账户的实际控制人身份,事实上切断了资金交易监测链条,不利于可疑交易的监测分析。二是资金支付通过第三方、银行结算等多环节的支付清算,使交易信息和身份识别信息被滞留在不同的机构中,有可能出现个人隐私信息泄漏、交易资金流失等风险,增加了资金监测以及甄别可疑交易的难度。

 

第三,保险产品创新本身反洗钱要求缺失形成隐形风险。一是产品碎片化引发风险。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碎片化”特点会导致客户交易数据及客户信息被从时间上及空间上分割。反洗钱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反洗钱部门对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无法充分掌握,从而导致客户身份识别、客户异常交易分析不完整,甚至误导可疑交易分析走向,形成风险隐患。二是保险产品组合引发的风险。如保单现金价值比率高的产品、保单质押能力高的产品以及在保险期间内保费可任意追加、资金在不同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尽管满足了客户不同消费需求,但其包含的洗钱风险也应受到关注。

 

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建议

 

基于时下互联网保险风险现状,笔者认为,从长远角度,需建立互联网保险的洗钱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规范、疏导保险市场秩序,规避引发洗钱风险的各种因素,降低乃至杜绝各种洗钱风险行为的发生。

 

第一,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顶层设计。将互联网保险机构纳入到反洗钱业务主体范围,明确反洗钱监管主体,从顶层设计上剔除此类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法律性和制度性障碍。二是补充、完善相关反洗钱监管法规。应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等专门的法规为基础,结合《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行业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保险业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实现保险机构在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的交易行为可记录和保存,继而达到可回溯性查询。将相关网络企业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提升互联网保险监管法律体系的层级效力。三是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行模式,采取差异化监管策略和措施。适时制定和推出相应的反洗钱监管规定,应对形成规模、有代表性的官网平台、第三方平台、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三种运行模式进行规范。

 

第二,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反洗钱内控体系。按照“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思路,有序推进互联网保险企业反洗钱内控体系建设。一是内设机构独立。建立独立的反洗钱风险管理部门,履行评估、审核之职,直接向董事会汇报。二是风控全覆盖。建立完整的反洗钱工作流程体系,结合业务特点,将洗钱风险控制有机切入承保、理赔、给付及保全等保险业务各环节,从总体上评估行业的风险特征。三是将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资料纳入反洗钱内控管理体系中。对可回溯资料内容、保管、安全防护及相关内控制度作出规定,进而达到“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资料应当可以还原为可供查验的有效文件,销售页面应当可以还原为可供查验的有效图片或视频,以便调查检查使用”的要求。

 

第三,建立新科技手段下的客户身份识别体系。互联网保险本身就是借助网络平台,客户身份识别必然需要新科技手段的介入,从而开展“了解你的客户”工作。具体措施上,一是充分运用视频、影像、人脸识别等技术。各类保险机构及支付机构通过借助视频、影像、人脸识别技术完成面对面的客户身份识别,确保账户控制人身份的真实性,为资金监测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完备的客户尽职调查系统。高效、完备的客户尽职调查系统应充分体现动态监控、等级分类、重点调查、持续跟踪等特征,与个人征信系统互联,动态审核客户风险状况,对高风险客户、资金交易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实现客户风险等级的动态评估与监控。

 

第四,建立交易监测分析系统。进一步完善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将客户定性监控分析和资金定量监控分析相结合,建立交易监测分析系统。归集所有客户交易信息,对通过虚拟账户的交易数据进行多层次分析和跟踪监测比对,经过自动识别和人工排查后,上报可疑交易数据。

 

第五,开发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未来数据挖掘技术在可预见的反洗钱工作中,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通过找出数据关联规则、建立数据分析模型,进而完成对数据的整合,并有针对性地利用在风险评估、异常交易筛查等反洗钱工作领域。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与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实现联网,进一步拓宽异常交易监测分析信息渠道,广泛收集舆情信息、监测信息,提升监管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