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网
新年伊始,监管对商业银行反洗钱整肃风暴仍在继续,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止1月10日18:00,央行行政处罚系统共开出27张针对反洗钱领域的罚单,有14家银行业机构被罚,合计罚没574.7万元。分析人士预计,目前中国正处于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评估的关键时期,整体反洗钱力度、深度和广度都将进一步加强。
根据央行开出的处罚信息显示,目前被罚的14家银行业机构中,农商行是“重灾区”,共有8家银行被罚,占比超半成。这8家农商行分别是;陕西靖边农商行 、陕西秦农农商行、广西富川农商行、湖南衡山农商行、湖南嘉禾农商行、广西柳城农商行、山西曲沃农商行以及山东滕州农商行。在上述8家农商行中,湖南衡山农商行罚款金额最高,1月4日,该行因违“反反洗钱法规定”的行为被央行衡阳市中心支行罚款48.5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此外,1月9日,陕西秦农农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问题被央行西安分行罚没34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
城商行中,1月2日,哈尔滨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被央行巴南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 20 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1 万元。合计罚没21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 年12月29日。股份制银行中,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平安银行佛山分行2家分支行分别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未按规定分析及报告符合自主监测标准的可疑交易”行为被央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央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罚分别罚没50万元、20万元罚款。
国有大行中仅有建设银行一家被罚,具体来看,1月8日,建设银行阳泉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1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值得关注的是,这不是建设银行第一次被罚,1月3日 ,建设银行南京分行以及临汾分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央行南京分行、临汾市中心支行对单位分别处以45万元、2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万元、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71万元。
此外,邮政储蓄银行通化市分行、辽源市分行、白城市分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均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行为被央行分别处以32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28万元。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因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被央行湛江市中心支行罚款45万元。
事实上,央行自2018年四季度就已经明显加大了金融机构针对反洗钱的处罚力度,处罚笔数与处罚金额均超过全年总量的半数。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一洋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称,目前中国正处于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评估的关键时期,评估最终结果将在2019年2月进行下发。因此,国内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将与国际形势同步,中国整体反洗钱力度、深度和广度都将进一步加强。
2018年7月26日,央行同时公布了4份有关加强反洗钱规定的文件。2018年10月26日,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金融机构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确保当前进行的交易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及其业务、风险状况、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认识。此外,2019年1月1日起,《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也正式实施,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全面纳入反洗钱监控,预计反洗钱的罚单数目还将增加。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未来的监管趋势仍是强监管、重法律、强规范,任何金融机构都不应该心存侥幸。赵一洋进一步强调,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当加强反洗钱合规意识,并严格按照反欺诈法律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反洗钱合规管理流程,加强对员工的反洗钱法律制度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