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5月15日,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连发4份警示函,大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山证券中枪。原因是这3家证券公司在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债券的承销和/或受托管理过程中尽职调查存在重大问题或受托管理不到位。亿阳集团因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未披露2017年年报也收到了该证监局的警示函。
在亿阳集团2016年发行的16亿阳06、16亿阳07两只债券的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对亿阳集团公司治理及资信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对诉讼情况、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债务信息等事项核查不到位。
2、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底稿中缺少亿阳集团部分大额股权转让合同以及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工商档案等资料。
3、受托管理不到位。受托管理期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亿阳集团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未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未有效督促亿阳集团披露经营情况变化等重大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条规定。
二、华泰联合证券
在亿阳集团2016年发行的16亿阳01、16亿阳03、16亿阳04、16亿阳05四只债券的承销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对亿阳集团公司治理及资信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对诉讼情况、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债务信息等事项核查不到位。
2、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底稿中缺少发行人独立性说明以及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三、中山证券
在亿阳集团2016年发行的16亿阳01、16亿阳03、16亿阳04、16亿阳05四只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对亿阳集团公司治理及资信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对诉讼情况、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债务信息等事项核查不到位。
2、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底稿中缺少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工商档案以及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征信报告等资料。
3、受托管理不到位。受托管理期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亿阳集团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未有效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有效督促亿阳集团披露经营情况变化等重大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条规定。
黑龙江证监局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提醒上述3家证券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监管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其他监管业务规则,不断完善公司债券各项业务制度,努力提升公司债券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尽责履行受托管理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3家证券公司应当在2018年5月4日前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黑龙江证监局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根据《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2016年3月2日)披露: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哈尔滨市,设立日期1994年9月,注册资本20亿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邓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20%。业务上以IT(主要包括计算机与通信业务、智能交通等)、石油、仪表销售、贸易等业务为主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亿阳集团是上市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ST信通(3.320, 0.04, 1.22%),600289)的母公司,截至2015年6月末,亿阳集团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3.16%,为该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且为该公司持股比例唯一超过5%的股东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