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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8-03-30 浏览次数:579次
券商防洗钱 首重风险评估
来源:工商时报
台湾是亚太洗钱防制组织(APG)会员,今年将接受防制洗钱评鉴,证交所持续辅导证券商从业人员建立关键、落实作业办法,证交所券商辅导部指出,进行「自身洗钱与资恐风险评估」是执行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作业的首要步骤。
证交所券辅部表示,根据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ATF)评鉴方法论中的效能评鉴IO.4,金融机构和指定的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应了解其自身洗钱与资恐风险的本质及等级,进一步发展并运用政策、内部控制及计画以适当降低风险,因此,对于证券商而言,进行自身洗钱与资恐风险评估是执行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作业的首要步骤。
证交所券辅部指出,证券商进行洗钱与资恐风险的评估作业,应采取合宜措施以识别、评估其洗钱及资恐风险,并依据所辨识的风险,订定具体的评估项目,以进一步管控、降低或预防该风险。
其中,具体的风险评估项目应至少包括地域、客户、产品及服务、交易或支付管道等面向,并应进一步分析各风险项目,以订定细部的风险因素,证券商考虑所有潜在风险因素后,应决定整体风险等级,并拟定以风险基础方法为主的「控管措施」以降低前揭风险。
至于证券商执行相关风险控制与抵减措施后,仍存在的风险,谓之「剩余风险」,证券商应详实确认剩余风险是否在其风险胃纳范围内,除此之外,证券商对于其更新风险评估报告的机制也应有明确规范,以确保风险资料更新,并且应该于完成更新风险评估报告时,将风险评估报告送主管机关备查。
证交所券辅部表示,为使证券商对「防制洗钱与打击资恐风险评估方法」的了解与运用,证交所除于北中南分区举办9场次宣导说明会之外,也针对证券商进行专案查核与辅导,协助证券商督导、推动与执行相关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