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专家名录
唐朱昌
唐朱昌
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首任主任,复旦大学俄...
严立新
严立新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家嘴金...
陈浩然
陈浩然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任。...
何 萍
何 萍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荷...
李小杰
李小杰
安永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总监,曾任蚂蚁金服反洗钱总监,复旦大学...
周锦贤
周锦贤
周锦贤先生,香港人,广州暨南大学法律学士,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
童文俊
童文俊
高级经济师,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供职于中...
汤 俊
汤 俊
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安全学院教授。长期专注于反洗钱/反恐...
李 刚
李 刚
生辰:1977.7.26 籍贯:辽宁抚顺 民族:汉 党派:九三学社 职称:教授 研究...
祝亚雄
祝亚雄
祝亚雄,1974年生,浙江衢州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
顾卿华
顾卿华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现任安永管理咨询服务合伙...
转发
上传时间: 2018-03-29      浏览次数:658次
金融改革三大顶层设计出炉 资管新规落地


来源:江南时报

3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三大金融监管文件。上述监管文件分别针对此前存在的金融司法审判、资管行业以及民营金控等监管短板。在分析人士看来,在新的金融监管机制下,补齐金融监管短板的步伐提速。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对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会议强调,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市场人士认为,时逢金融强监管之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已是大势所趋。在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看来,传统法院存在较强的地方保护主义,掣肘于地方势力拒绝裁判,这种状况导致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如果建立专业的金融法院,打造一支全新的专业法官队伍,会给金融审判领域带来新的气息。

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行为

近年来,在产融结合的大环境下,非金融企业全面投资金融机构的问题凸显。对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会议同时强调,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监管短板,明确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强化股东资质、股权结构、投资资金、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加强实业与金融业的风险隔离,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记者表示,适度的、与实体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产融结合对于非金融企业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是有利的,但近年来许多非金融企业大规模投资金融机构,完全是通过间接或直接控股进入金融行业,而且形成了极为复杂的股权结构,关联交易较为突出,实业和金融业的风险隔离措施做得不到位,不仅进一步恶化了资金脱实向虚,而且使得金融风险出现跨行业传染。此次指导意见,加上央行正在主导制定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都是对这些领域的金融风险进一步强化监管。

“少数野蛮生长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着较大风险,抽逃资本、循环注资、虚假注资,以及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比较突出,带来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传染风险。”新任央行行长易纲325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尽快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明确监管姓“监”,优化监管力量,严格执行监管法规,要抓紧出台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指导意见,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等审慎监管的基本制度。

资管新规落地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一份备受业界瞩目的指导意见,即《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业内俗称“资管新规”)。

会议指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这也是此前监管态度的延续。事实上,从去年11月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一个辐射百万亿资管行业的、最严格的监管新局面就已逐渐呈现,非标“拆弹”、打破刚兑、净值管理等细则也在这4个月受到热议。

但新规同时伴随着争议。业内人士指出,过去几年内,资管市场规模疯涨,市场对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主要涉及新老划断的问题,即原有的已经销售但未到期的资管协议是一种处理办法,新推出的资管产品则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另外,对于存量部分如何处置、过渡期多长也有待明确。备受争议的局面也侧面体现出资管新规的威力,这些都得到监管的重视。

在金融业资深观察人士袁吉伟看来,资管新规实施后,资管行业规模增速将会有较显著的放缓趋势,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促进资管业务向着更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他同时表示,资管新规并不是资管行业严监管的结束,而是进一步升级。在逐步统一监管要求下,资管业务禀赋程度将逐步下降,各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竞争更加激烈,金融机构需要真正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转型发展更为迫切,经营发展差异化程度逐步提升,市场竞争结构趋向集中化,部分弱势中小机构可能越来越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