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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8-12-23      浏览次数:3111次
银行副行长为掩盖受贿事实屡次遭吸毒者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2:22   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案件示意图

  核心提示 近日,工商银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兼党组副书记朱永生,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发生后,有专家认为,防止金融腐败,应尽快建立现代银行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并将一些监管措施作为对法制和市场化监管不健全的有效填补。
  ⊙《法制周报》记者 李俊杰 特约记者 刘振

  工行郴州市分行正处级调研员、工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兼党组副书记……这些,都曾是朱永生身上的光环。如今,这一切均已不复存在。

  因涉嫌受贿罪,朱永生于2008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逮捕。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永生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兼党组副书记、主管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职务便利,谋取利益,为数位房地产老板向工商银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的事项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数位房地产老板贿赂,共计人民币现金32.6万元。

  此外,在侦查期间,朱永生还供述他在2002年至2008年春节前收受王某、蒋某等人款物共计74.98万元的事实。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朱永生通过权力寻租受贿的部分赃款,竟被一名吸毒人员利用其怕受贿事实败露的心理敲诈勒索掉了。

  频频收受“节日礼金”

  自朱永生登上副行长宝座那天起,一些企业老板就将贪婪的目光盯上了他。而见每次交易都十分顺利后,朱永生更加有恃无恐,收受贿赂的胆子变大了,频率也加快了。

  朱永生今年56岁,曾用名朱求生,湖南省资兴市人,汉族,大学文化。1984年朱永生从部队转业后,进入银行系统。当兵出身的朱永生因为勤奋好学,凭着当时少见的高学历,加上自己天资聪颖,博得了领导的器重。2001年,朱永生出任工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兼党组副书记,主管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在外人眼里,这是一个实权部门,也是个油水足的部门。自朱永生登上副行长宝座那天起,一些企业老板就将贪婪的目光盯上了他。

  2001年,房地产老板胡某承建郴州市某小区。为了缓解公司财务压力,胡某向工行郴州市分行申请贷款。为了能获得这笔贷款,胡某多次找到朱永生,希望他能为自己的公司帮忙。

  作为银行主管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朱永生,在工行市分行审贷委员会讨论胡某这笔5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时,极力推荐这笔贷款项目,并投了赞成票,使该笔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顺利地通过了审贷委会员的表决。

  没多久,胡某这笔贷款审批成功,并一路绿灯,2001年11月30日顺利到账。此外,他还申请到一笔1800万元(2003年7月29日到位)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胡某深知应“知恩图报”。2003年中秋节前和春节前的一天,胡某为了感谢朱永生在申请500万元和18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过程中的关照,两次在其办公室以过节和拜年的名义送了23万元给他,朱永生笑纳了这两笔“节日贺礼金”。

  另据办案人员查明,2002年至2004年期间,朱永生接受郴州市金利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的请托,帮助其公司顺利获得了1500万元额度的按揭贷款。

  魏某为感谢朱永生在其开发工行苏仙区支行办公楼项目时,向工行申请1500万元按揭贷款过程中的关照,并请他今后在其申请住房开发贷款时,继续对他予以关照,于2004年上半年某日送给他5000元人民币。2005年春节前,魏某在朱永生办公室又以拜年为名,送给他5000元人民币。

  见每次交易都十分顺利,此后,朱永生更加有恃无恐,收受贿赂的胆子变大了,频率也加快了。

  吸毒者多次敲诈副行长

  因担心东窗事发,朱被迫与吸毒者雷某达成协议:雷某对朱永生受贿一事保密,朱则愿意给付部分“封口费”。 这样,吸毒人员雷某先后多次成功敲诈勒索朱永生。

  攀上朱永生这棵大树后,不少房地产老板犹如傍上了财神爷。与此同时,每次事成后,众多老板也忘不了给朱永生提供一笔感谢费,以求得他今后多加照顾。

  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朱永生接受郴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李某顺利获得4000万元额度的按揭贷款。

  2005年春节前,李某为感谢朱永生对他的关照,请朱永生吃完晚饭后,在送他回家的路上,递给给朱永生现金5万元。

  2006年下半年,郴州某文化公司总经理郑某,在得知朱永生担任主持全面工作的工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后,希望他今后在其申请住房开发贷款时,继续对其进行关照,朱承诺说,如果郑某今后申请开发贷款,他定会尽量给予帮助。

  当时,为感谢朱永生在公司向工行苏仙区支行申请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的关照,郑某送给他现金6000元。

  然而,朱某的一举一动,却被一名姓雷的吸毒者盯上了。

  雷某早年与朱永生认识,并且私交非常好。朱永生一些受贿细节也被吸毒者雷某掌握。

  “如果不给我钱,我就到相关部门去举报你受贿”。 吸食毒品上瘾的雷某在每次没有钱购买毒品时,就会这样威胁朱永生。

  “这真颇具讽刺意味,朱永生通过权力寻租受贿获得的部分赃款,竟被这名雷姓吸毒者利用其怕受贿事实败露的心理敲诈勒索掉了。”参与侦办朱永生案件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

  因担心东窗事发,朱被迫与吸毒者雷某达成协议:雷某对朱永生受贿一事保密,朱则愿意给付部分“封口费”。这样,吸毒人员雷某先后多次成功敲诈勒索朱永生。

那么,朱永生到底被吸毒者雷某敲诈勒索掉了多少钱呢?据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吸毒者确实成功敲诈了一笔数目不菲的钱,但这位知情人拒绝透露具体的数据。
朱永生临退二线前大肆捞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2:22   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临退二线前大肆捞钱

  朱永生可能意识到,随着自己年龄的一步一步增大,临近退居二线,产生了有权不用便作废的心理。这样,在一次次与房产商交易成功后,他灵魂深处的贪欲也进一步膨胀了,此时的他,已到了见缝插针有好处就捞的地步。

  从检察机关控诉的情况来看,朱利用职务之便的违规行为,大部分都是为房地产老板提供数额较高的贷款,解决房地产商的燃眉之急和资金周转困难。

  2002年,郴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承建郴州某商业步行街,向工行北湖区支行申请贷款7500万元未得到批准。正当周某为此事犯愁时,经高人指点,他找到了朱永生。

  此后,通过朱永生的运作,周某顺利获得了7500万元额度的按揭贷款。

  周某为感谢朱永生,于2003年的一天下午送给他5000元人民币。2004年春节前后的一天,周某又在朱永生的办公室送给他5000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的调查还显示,2002年下半年,明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某,向中国工商银行北湖区支行申请了1900万元的项目开发贷款。后在朱的帮助和推荐下,这笔贷款获得了工行湖南省分行的同意,并分两次将贷款发放到位。

  对此,吴某非常感激,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都要发短信或者打电话给他表示感谢。

  除了口头感谢以外,吴某还十分知趣地送上了礼金。据吴交代,2002年至2006年这段时间内,他以春节拜年或中秋节拜节的名义,送给朱永生人民币共计18000元。

  吴说,他每次都是用红包纸将钱装好,再将红包放进信封中,在信封上写上“感谢您多年的关心和支持,祝您阖家欢乐”等字样,并在信封上标明公司的名称。

  2007年下半年,朱将妻子陈雪梅所开支的发票找到吴某,示意吴某帮忙处理一下。后来,吴某给他报销了2000元钱。

  “收受吴某等老板的现金,都是他们拜年过节送的,不宜以受贿论处。”朱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说。

  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朱永生时任工行郴州分行副行长,且主持全面工作。行贿人送给他现金,就是为了在贷款方面得到被告人的支持,被告人也曾承诺:“只要你找到好项目,尽量给你帮忙”。

  “被告人为行贿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法院称。

  目前,桂东县人民法院对朱永生涉嫌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朱永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赃款32.6万元及其他非法所得66.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因不服判决,朱永生已提出上诉。

  对此案的发生,有专家认为,一方面,朱永生可能意识到,随着自己年龄的一步一步增大,临近退居二线,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这样,在一次次与房产商交易成功后,他灵魂深处的贪欲也进一步膨胀了,此时的他,已到了见缝插针有好处就捞的地步。另一方面,为支付吸毒者雷某的“封口费”,也促使他变本加厉地进行贪污受贿。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问题诊断

  用监管措施弥补金融漏洞

  此案发生后,有业界专家认为,近年来一些国有银行的大案要案频频出现,说明国有银行的管理存在不少漏洞,而要堵住这些漏洞,银行必须建立透明、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位银监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银行的关键岗位和权力岗位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岗位。

  据媒体报道,2003年8月,工商银行某分行惊爆大案,该分行前行长王某和时任副行长的王某以涉嫌违规为三立集团贷款3.7亿元,而被纪检部门实行“双规”。

  2008年1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巨额金融诈骗案作出宣判,被告人朱江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因与朱江同样的罪名而另案处理的,还有原中国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东安门分理处主任戴增利,两人采用的犯罪手段均是采取伪造印鉴、 挂失等方式进行诈骗,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

  从全国发生的金融腐败情况看,职务犯罪已渗透到信贷、计划、会计、出纳、储蓄、国际业务等各个部门,涉及到从吸收存款到票据结算、发放贷款、出具信用证等各个环节,既有一般职工,又有分支行干部,更有总行级领导。值得关注的是,一把手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施犯罪现象比较的突出。

  对此,中国银监会主要领导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金融腐败案中的职务犯罪比例达到了80%以上。何以如此?就是因为在我国金融系统中,不管是高级管理官员,还是一般员工,都拥有较大的权力和权力异化的便利。面对银行的巨额资金,一旦思想防线被物欲的“洪水”冲毁,就是“汪洋”一片,四周不见边,水深不见底。

  金融专家指出,根据目前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情况,预防和治理金融腐败,需要注意兼顾长期的治本之策和近期的治标举措。从长期来看,坚定地推行银行商业化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加大银行业开放力度,就能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现代银行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减轻银行软预算约束,避免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

  从近期看,基于目前体制条件,加强监管仍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对法制和市场化监管不健全形成的有效填补。(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